答案是:chū chǎng jià
“出厂价”没有近义词。
“出厂价”没有反义词。
出厂价的解释:
基本定义出厂价就是一种产品或商品从加工厂加工完之后,根据生产成本(含人工,税务,水电,设备折旧,管理费用等)加上工厂利润后形成的价格。只含产品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应得的利润,不含到市场的任何运费,不存在中间流通环节,所以此价格相对市场售价较低。工厂交货工厂交货是指卖方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运输工具的责任。
我不挣钱,按出厂价卖
我不挣钱,按出厂价卖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然而,我却不挣钱,而是按照出厂价销售我的产品。
我深信,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对消费者的尊重,更是对商业道德的坚守。
我始终认为,挣钱并不是唯一的目的。
作为一家有良知的企业,我们更应该关注消费者的利益和需求。
按照出厂价销售产品,不仅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还可以避免中间商的加价,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实惠。
当然,这样的做法也面临着很多挑战。
首先,我们需要严格控制成本,确保产品的质量。
我们不能因为追求低价而牺牲品质,这是对消费者和企业的双重不负责任。
其次,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压力。
只有不断创新和进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我不挣钱,按出厂价卖是一种商业理念和道德追求。
我们相信,只有坚守商业道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在这个充满竞争和变革的时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实惠的产品和服务。
前段时间,河南豫州有位老大爷,在社区的垃圾桶旁边捡了两辆共享单车。
附近居民告诉她没人要了。
老大爷就把这两辆共享单车装上他的废品平板车。
他准备拿去街边那头的废品回收站,将这两辆共享单车去卖掉,一辆只卖几块钱。
老大爷的行为北路边的巡防发现,巡防人员制止了他,严厉的告诫老大爷:“共享单车是属于公家的不能卖。
”绝大部分的网友包括小编都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笑话来看。
出厂价上千元的共享单车,竟然最后只能卖个废铁价一辆只值十几块钱。
尽管老大爷曾经说过:在街边的那一头,那家废旧品回收站是可以回收共享单车的。
我们还丝毫没有在意,只是以为这可能只是一件老大爷临时起意,这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
但最近杭州检方通报了一个案件的最新进展,这是一件横跨18年和19年前的重大盗窃案件。
杭州大量共享套单车被偷盗,案值接近40万元。
偷盗者打通了下游和上游,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细思极恐,会不会那个河南老大爷,那个时候参与也是类似的产业链?
最早的时候,这些买家瞄准的是那些已经退市或者因为年代久远面临淘汰的一代共享单车。
通过买通共享单车内部运维人员的方式,从城管扣押停车场将这些堆积的共享单车偷运出来,再以一辆40-50元的价格卖给收单车的上家。
单以杭州一个运维人员薛某某为例,18年11月-12月,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获利2.3万元。
后来欲壑难填的情况下,某些被收买的运维人员还盯上了在运营中的那些共享单车。
还是以某工作人员陈某某为例,明知道这是犯法的,还是将运营中的共享单车通过技术手段卖出去。
这些被收集偷运出去的共享单车去了哪里呢?
杭州警方侦破了这些共享单车的去向,原来有一条非常成熟的地下交易链。
蒋某某联系各地的运维人员,将这些共享单车从各地运送到他在海宁的出租房外。
而蒋某某就是从事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他经营着一个回收站,听说有人收购后就将目光对准了这些共享单车。
单独把两件事拎出来问题都不大,但是如果两件事结合起来一起看,也许我们可以得主一个大胆的猜测。
也许这并不是个案,而是有从事这行业的人,为了暴利铤而走险。
一辆共享单车出厂价达到4位数,而回收价格却仅仅是200元不到一辆,翻了接近十倍,其中的差价动人心。
目前从警方公布的信息来看,这个案件定性为运维人员和从事废旧物品的蒋某某内外勾结的盗窃罪。
作案第一现场和中间商已经被抓捕归案,但我们恐怕不能忽视,谁最后收走了这些零部件,谁最后又利用了这些零部件打造出了其他用途。
也许可以用常见的一句话来结尾,“没有买卖,才没有伤害”。
抓住小罗喽是没用的,抓住了浙江的蒋某某,可能在其他省市还隐藏着某某蒋。
保护共享单车,还是得从源头抓起。